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将家庭团聚视为加拿大移民的支柱之一。当您透过家庭类担保申请将配偶或伴侣带到加拿大时,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对于检查夫妻关系是否真实的程序非常谨慎,以确保移民申请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IRCC进行这些评估的原因是为了防范外国公民试图通过建立虚假关系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情况。然而,担保人可能会误以为他们的配偶或伴侣是真实且坚固的婚姻或伴侣关系,这可能对他们带来情感和经济上的困难。担保人必须在签署担保书时承诺,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的三年内为他们的伴侣提供经济支持,无论这段关系是否破裂。
此外,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可能试图与外国公民达成类似商业安排,以换取报酬而伪造关系。
为了证明真实关系的存在,配偶或伴侣担保申请必须包含多种文件。如果移民官需要更多证据来确认关系的真实性,他们可以要求夫妇前往移民和公民事务加拿大办公室进行面谈。移民官可能与担保人和申请人分别进行面试。
如果移民官认为关系不真实,该外国公民将无资格获得担保。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加拿大移民系统的公平性和可靠性。
如何证明关系真实
移民部要求所有夫妇(包括同性伴侣)提供证明其关系真实的文件。根据夫妇在加拿大的婚姻或同居状态,所需的文件类型有所不同。
配偶
已婚夫妇需要提供几种官方文件,包括
• 填写完整的关系信息和担保评估问卷(IMM 5532)(包含在申请材料中)
• 结婚证书
• 在政府(地方、省、州或国家)机构登记结婚的证明
• 如果申请人或配偶曾有婚姻关系,则需提供离婚证明
• 如果主申请人和担保人有共同子女,需提供列有父母双方姓名的长式出生证明或收养记录
• 婚礼请柬和照片
对于同性伴侣,如果其婚姻未得到外国公民所在国家的法律承认,他们可以以普通法关系申请。如果由于无法获得长期居留签证而无法共同生活,则可以申请夫妻伴侣身份。
普通法关系
普通法关系在加拿大被定义为未婚夫妇以夫妻关系同居至少一年。除了已婚夫妇所需的文件外(婚纱照和请柬除外),他们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主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经济支持和/或共同支出的文件证明;以及
朋友和/或家人认可双方关系的其他证明(如朋友/家人的来信、显示公开关系的社会医疗信息等)
此外,对于已婚和同居关系,担保人和主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至少两套文件中的项目。
– 共同拥有住宅财产的证明。
– 显示担保人和主申请人均为租房住户的租房协议
– 共同公用事业账户(如电、煤气、电话、互联网)、共同信用卡账户或共同银行账户证明
– 车辆保险,证明主申请人和担保人已向保险公司申报为被保险人地址的居民
– 显示主申请人和担保人住址相同的政府颁发文件副本(如驾照)
主申请人和担保人显示同一地址的其他文件,无论账户是否共同持有(如手机账单、工资单、税单、银行或信用卡对账单、保险单等)
如果无法提供其中至少两份文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详细的书面解释。
同居证明
情侣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文件来证明他们在加拿大一直以夫妻伴侣的身份同居:
– 共同银行账户或信用卡记录
– 共同拥有住宅物业文件
– 共同住宅租赁合同
– 共同租金收据
– 共同公用事业账户(电、煤气、电话)
– 共同管理家庭开支证据
– 共同购买家庭用品的凭单
– 寄往同一地址的双方或其中一方的信件
– 双方显示同一地址的重要文件,如身份证件、驾照、保险单等
– 共同承担家务管理和家务劳动的责任
– 电话通话记录
– 如果夫妻双方在加拿大之前没有同居,则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他们之前已同居至少一年:
他们通过信件、已打印的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对话或其他文件保持联系的证据。这些文件最多不超过 10 页。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曾探望其伴侣的证据,包括机票或登机牌、盖有印章的护照复印件。如果没有进行探访,被担保人需要在 IMM 5532 问卷(C 部分,问题 4)中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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