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5日,2022年新政EB-5投資者需要維持投資多久才有資格獲得綠卡這個問題居然沒有準確答案!

這件聽起來就很詭異的BUG預計在2025年11月將由美國移民部負責打上補丁——
屆時所有EB-5投資人將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投資到“區域中心”的80萬美元什麼時候可以功成退錢。
必須承認,這個問題在EB-5移民過程中至關重要。
據美國媒體報導,來自全球的EB-5投資者其實都有個疑問,那就是申請美國綠卡的過程中,這筆投資款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退出。
不同的律師不同的移民顧問通常會給出不同的答案。
報導稱,2024年有投資者起訴美國移民部,要求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法院澄清,EB-5投資者維持投資多長時間退出不會影響綠卡申請。
該案目前正在審理程式中,但法官表示希望美國移民部就此事有明確的行政解釋後,司法再做出裁決。
由於美國是海洋法系,判例即可視為法律,因此這個判例的結果將影響那些希望在美國永久定居的EB-5投資者。
按照法庭要求,預計美國移民部將在2025年11月對該問題做出行政解釋。
那為什麼EB-5移民專案中會出現這麼一個巨大的規則真空?
時間回到2022年,當時美國國會通過《EB-5改革與誠信法案》時受到前美國總統拜登的影響,取消了投資者獲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必需條件。
這就導致新政EB-5其實沒有明文規定投資者必須維持投資多長時間才不會影響綠卡申請。
乍一看這筆糊塗賬有可能鑽空子,但反向思維就能發現美國移民部其實也能鑽空子,一旦這個時間線不做明確約定,那麼投資人其實就陷入一個不敢退出投資的困境。
按照《EB-5改革與誠信法案》的說法,投資者如果在美國對商業企業進行必要的投資,並為符合條件的美國工人創造或保留10個永久性全職工作崗位,就有資格申請合法永久居留權並成為綠卡持有人。
EB-5普通專案所需的最低投資為105萬美元,而目標就業區(區域中心)所需的最低投資額為80萬美元。
《EB-5改革與誠信法案》只規定了持EB-5移民簽證入境美國後,美國移民局將為EB-5投資者及其家庭成員提供為期兩年的有條件永久居留權(也就是臨時綠卡)。
但這個條款並沒有說明,如果EB-5投資者在兩年後退出投資會不會影響正式綠卡的申請。
在沒有準確的行政解釋之前, 誰又敢拿自己的綠卡開玩笑,這就導致大量投資人兩年後也不敢撤資,導致資金被長時間凍結在專案中。
根據法庭檔,美國移民局解釋說,《EB-5改革與誠信法案》取消了有條件居留要求,改為規定兩年的投資期,但這兩年的投資期可能隨時到期,甚至在移民投資者申請簽證或美國移民局批准移民投資者參與該專案之前。
因為美國移民局沒有明確的解釋說明,法庭暫時擱置審理,要求美國移民局明確相關細節。
美國移民局應法庭要求已經開始制定“ EB-5擬議規則制定通知”,預計在2025年11月公佈,以便準確實施《EB-5改革與誠信法案》。
僅從結果看,明確2022年新政EB-5投資者需要維持投資多久才有資格獲得綠卡這個問題對EB-5專案本身是重大利好,可以幫助投資者更精確安排投資計畫和資金使用。
如果您對EB-5感興趣,歡迎與天恩公司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