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大量香港人前往加拿大求學,原因是加拿大開放了專門給香港人而設的移民項目Stream A 讀書移民,項目能讓申請人在完成兩年指定課程並成功畢業後可以申請永久居民身份,這個機會實屬難得。對於一家大小來說,選擇就讀公立學院是個常見選擇,因為可以為子女申請學簽並享受免費的公立教育。相反,一些申請人並不考慮這一點,通常會選擇就讀私立學院,因為私立學校的學費相對更為實惠。在這項目之前,想要移民到加拿大的人通常採取資本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
另外,針對中學生,父母可能會為子女申請學簽,讓他們前往加拿大深造。在獲得文憑或更高學歷後,通常可以申請畢業後工作簽證(PGWP),並以工簽身份在加拿大工作,期限通常為三年。 在未有變更任何計劃之前,其工簽身份是可以續簽的。
然而,2023年12月7日,IRCC宣佈了兩項針對畢業後工作簽證(PGWP)的重要變更,其中之一是不再進行進一步的工作簽證特殊延長。此前,加拿大政府曾三次利用特殊暫行政策延長工作簽證長達18個月。然而,對於符合最近一次延長政策資格的人士(工作簽證到期日為2023年12月31日),可以申請延期,但移民局將在此期限結束後不再延長畢業後工作簽證。

在加拿大,一般公立學院的課程多能滿足畢業後申請PGWP的要求,但只有少數私立學院的課程具備這個資格。或許你會問,如果我在私立學院就讀,學校不能為我申請PGWP,而我的學簽是根據課程時長設定的,即使我完成了兩年課程,我的學簽也只有兩年有效期。那我完成課程後申請永久居民,難道不是要離開加拿大回到香港等待審批嗎?
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許多人,甚至很多移民公司都未必知道,當申請人遞交了學生簽證延期及永久居民後,在等待審批期間,你將獲得一個合法的臨時居民身份(Temporary Resident)。因此,即使你的學簽過期,你仍然可以合法地為加拿大僱主做兼職工作或繼續學習。而對於通過 Stream B 途徑申請永久居民的申請者,假如你在工作簽證到期前,遞交工作簽證的續期及永久居民的申請 ,而你正在等待申請處理階段,你的臨時居民身份也可以讓你在加拿大全職工作。同時,你的伴侶也可以繼續以配偶開放工作簽證的身份留在加拿大直到永居申請有最終結果為止。
在《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和《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中,身份和授權不像以前的《移民法》(1976 年)那樣聯繫在一起。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所有根據 A22(1)分節獲准進入加拿大的外國公民都擁有臨時居民身份。臨時居民也可獲准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工作、獲得工作簽證、獲准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學習或獲得學習簽證。
所有臨時居民都有一個自動施加的條件,即他們必須在授權居留期結束後離開加拿大。但是,根據第 R181 條的規定,臨時居民可以在授權逗留期結束前申請延長逗留期。如果他們這樣做了,則其作為臨時居民的授權逗留期限將依法延長,直至做出決定[R183(5)]。在處理期間,此人被視為擁有合法的臨時居民身份。

這些政策變化和條款對於計劃前往加拿大求學或移民的個人來說顯得極為關鍵。千祈不要完全相信網絡上的信息,因為其準確性並非總是可靠的。若要查詢相關信息,請咨詢持牌移民顧問的移民公司或直接在IRCC官網進行覈實。深入瞭解可靠的信息源對於規劃未來在加拿大的學習、工作以及可能的移民選擇至關重要。這不僅影響著在加拿大的學習體驗和職業機會,還牽涉到合法居留身份的獲得以及可能的永久居民途徑,對個人未來發展具有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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