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將家庭團聚視為加拿大移民的支柱之一。當您透過家庭類擔保申請將配偶或伴侶帶到加拿大時,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對於檢查夫妻關係是否真實的程序非常謹慎,以確保移民申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IRCC進行這些評估的原因是為了防範外國公民試圖通過建立虛假關係與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情況。然而,擔保人可能會誤以為他們的配偶或伴侶是真實且堅固的婚姻或伴侶關係,這可能對他們帶來情感和經濟上的困難。擔保人必須在簽署擔保書時承諾,在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的三年內為他們的伴侶提供經濟支持,無論這段關係是否破裂。
此外,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可能試圖與外國公民達成類似商業安排,以換取報酬而偽造關係。
為了證明真實關係的存在,配偶或伴侶擔保申請必須包含多種文件。如果移民官需要更多證據來確認關係的真實性,他們可以要求夫婦前往移民和公民事務加拿大辦公室進行面談。移民官可能與擔保人和申請人分別進行面試。
如果移民官認為關係不真實,該外國公民將無資格獲得擔保。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加拿大移民系統的公平性和可靠性。
如何證明關係真實
移民部要求所有夫婦(包括同性伴侶)提供證明其關係真實的文件。根據夫婦在加拿大的婚姻或同居狀態,所需的文件類型有所不同。
配偶
已婚夫婦需要提供幾種官方文件,包括
• 填寫完整的關係信息和擔保評估問卷(IMM 5532)(包含在申請材料中)
• 結婚證書
• 在政府(地方、省、州或國家)機構登記結婚的證明
• 如果申請人或配偶曾有婚姻關係,則需提供離婚證明
• 如果主申請人和擔保人有共同子女,需提供列有父母雙方姓名的長式出生證明或收養記錄
• 婚禮請柬和照片
對於同性伴侶,如果其婚姻未得到外國公民所在國家的法律承認,他們可以以普通法關係申請。如果由於無法獲得長期居留簽證而無法共同生活,則可以申請夫妻伴侶身份。
普通法關係
普通法關係在加拿大被定義為未婚夫婦以夫妻關係同居至少一年。除了已婚夫婦所需的文件外(婚紗照和請柬除外),他們還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主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經濟支持和/或共同支出的文件證明;以及
- 朋友和/或家人認可雙方關係的其他證明(如朋友/家人的來信、顯示公開關係的社會醫療信息等)
此外,對於已婚和同居關係,擔保人和主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至少兩套文件中的項目。
• 共同擁有住宅財產的證明。
• 顯示擔保人和主申請人均為租房住戶的租房協議
• 共同公用事業賬戶(如電、煤氣、電話、互聯網)、共同信用卡賬戶或共同銀行賬戶證明
• 車輛保險,證明主申請人和擔保人已向保險公司申報為被保險人地址的居民
• 顯示主申請人和擔保人住址相同的政府頒發文件副本(如駕照)
• 主申請人和擔保人顯示同一地址的其他文件,無論賬戶是否共同持有(如手機賬單、工資單、稅單、銀行或信用卡對賬單、保險單等)
如果無法提供其中至少兩份文件,夫妻雙方需要提供詳細的書面解釋。
同居證明
情侣可以通過提交以下文件來證明他們在加拿大一直以夫妻伴侶的身份同居:
• 共同銀行賬戶或信用卡記錄
• 共同擁有住宅物業文件
• 共同住宅租賃合同
• 共同租金收據
• 共同公用事業賬戶(電、煤氣、電話)
• 共同管理家庭開支證據
• 共同購買家庭用品的憑單
• 寄往同一地址的雙方或其中一方的信件
• 雙方顯示同一地址的重要文件,如身份證件、駕照、保險單等
• 共同承擔家務管理和家務勞動的責任
• 電話通話記錄
• 如果夫妻雙方在加拿大之前沒有同居,則需要提供以下證據證明他們之前已同居至少一年:
他們通過信件、已打印的短信、電子郵件、社交媒體對話或其他文件保持聯繫的證據。這些文件最多不超過 10 頁。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曾探望其伴侶的證據,包括機票或登機牌、蓋有印章的護照復印件。如果沒有進行探訪,被擔保人需要在 IMM 5532 問卷(C 部分,問題 4)中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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