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成為加拿大公民,您需要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的五年中在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1,095 天(即3年)。但請記住,就加拿大公民資格而言,並非所有日子都被視為一樣。
加拿大移民部 (IRCC) 僅在您作為永久居民身在加拿大時才將天數計為“全天”。您需要作為永久居民在加拿大至少居住兩年才能滿足實際居住要求。
您作為臨時居民在加拿大逗留的每一天都算作半天,最多 365 天。由於每天只計算一半,因此需要兩年時間才能達到這個最大值。沒有必要為了獲得公民身份而作為臨時居民在加拿大呆一段時間,但重要的是要知道作為臨時居民的時間只計算一半,這樣您就知道如何計算您的實際居住要求。(工作簽證及學生簽證持有人都屬於臨時居民)
以下是一些假設情景,可讓您了解公民申請的居住要求計算的運作原理:
IRCC 在其網站上建議您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在加國實際居住超過至少 1,095 天,以確保您確實有資格。
加拿大公民的其他資格標準
除了實際存在的要求外,以下是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其他一些資格標準:
一旦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就可以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一旦獲得批准,年齡在 18 至 54 歲之間的申請人將必須參加公民考試。然後,您必須參加公民儀式並獲得加拿大公民證書,並宣誓公民身份。之後,您正式成為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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