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成為加拿大公民,您需要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的五年中在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1,095 天(即3年)。但請記住,就加拿大公民資格而言,並非所有日子都被視為一樣。
加拿大移民部 (IRCC) 僅在您作為永久居民身在加拿大時才將天數計為“全天”。您需要作為永久居民在加拿大至少居住兩年才能滿足實際居住要求。
您作為臨時居民在加拿大逗留的每一天都算作半天,最多 365 天。由於每天只計算一半,因此需要兩年時間才能達到這個最大值。沒有必要為了獲得公民身份而作為臨時居民在加拿大呆一段時間,但重要的是要知道作為臨時居民的時間只計算一半,這樣您就知道如何計算您的實際居住要求。(工作簽證及學生簽證持有人都屬於臨時居民)
以下是一些假設情景,可讓您了解公民申請的居住要求計算的運作原理:
- 在獲得 PR 之前,Kinza 憑藉畢業後工作許可證 (PGWP) 在加拿大工作了三年。在成為永久居民兩年後,她申請了公民身份。 IRCC 將她在 PGWP 上在加拿大的兩年計算為滿足她實際居住要求的一年。然後,她作為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度過的兩年時間總共三年來滿足公民資格。
- Sandeep 通過聯邦技術工人計劃 (FSWP) 從加拿大境外獲得永久居留權。他在加拿大生活了三年,並決定申請公民身份。 IRCC 將他在加拿大實際逗留的每一天都算作一整天,因為他從未作為臨時居民住在加拿大。
- Idara通過 FSWP 後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其後她在美國Detroit工作。她搬到了加拿大的Windsor,每天都去美國上班。在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前,她這樣做了五年。 IRCC 將 Idara 去美國工作和返回加拿大的每一天都計算為一整天。由於她作為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生活了五年,因此她在加拿大度過了足夠多的天數來滿足實際居住要求。
IRCC 在其網站上建議您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在加國實際居住超過至少 1,095 天,以確保您確實有資格。
加拿大公民的其他資格標準
除了實際存在的要求外,以下是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其他一些資格標準:
- 您需要能夠說英語或法語,以便在加拿大社會中進行交流。如果您的年齡在 18 至 54 歲之間,您必須提交語言能力證明。
- 根據 IRCC 的決定,您不能有禁止授予公民身份的犯罪記錄。
- 您必須了解公民的權利和責任,並對加拿大的地理、政治制度和歷史有基本的了解。
- 在申請日期之前的五年內,您可能需要在加拿大至少報稅三年。
- 此外,您必須向 IRCC 提交正式申請並支付政府處理費和公民權費用。
一旦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就可以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一旦獲得批准,年齡在 18 至 54 歲之間的申請人將必須參加公民考試。然後,您必須參加公民儀式並獲得加拿大公民證書,並宣誓公民身份。之後,您正式成為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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