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有沒有加拿大經驗。
加拿大的Express Entry系統管理聯邦技術工人計劃 (FSWP) 和加拿大經驗類 (CEC) 的申請。您可以同時有資格同時申請這兩項,但您不能選擇被邀請申請哪一項。
原因是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根據以下順序邀請候選人申請:
- CEC
- FSWP
- 聯邦技術貿易計劃 (FSTP)
因此,如果您符合這三個條件,您將被邀請參加 CEC。如果您有資格獲得 CEC 和 FSWP,您將被邀請申請 CEC。如果您有資格獲得 FSWP 和 FSTP,您將被邀請參加 FSWP。 CEC 優先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候選人不必提供定居資金證明,許多也有資格獲得 CEC 的 FSWP 候選人不希望有這個要求。如果 FSWP 候選人在加拿大有有效的工作機會,則可以免除此要求。
儘管從統計上講,更多的 CEC 候選人在加拿大境內申請,而 FSWP 候選人更經常在國際申請,但只要您符合每個計劃的標準,您仍然可以申請。地理位置不是這兩個項目的資格因素。這是每個程序的資格標準的並排比較。

CEC資格
為了有資格獲得加拿大經驗類,您需要在加拿大擁有至少一年的合格工作經驗。
您需要在過去三年內在屬於國家職業分類 (NOC) 技能類型 0、A 或 B 的職業中完成 1,560 小時的工作。志願者經驗不計算在內。 您必須為您的工作獲得報酬,並且具有在加拿大工作的合法身份。
此外,您必須滿足加拿大語言基準 (CLB) 規定的所有能力的最低英語或法語水平。 對於那些在加拿大有NOC B職業工作經驗的人,你可以獲得CLB 5,所有其他人都需要CLB 7。語言測試有效期為兩年,並且必須在你申請永久居留的當天有效。
FSWP 資格
FSWP 對熟練工作經驗、語言能力和教育有最低要求。它也有自己的合格線。
技術工作經驗意味著您的職業屬於國家職業分類 (NOC) 技能類型 0、A 或 B。您的經驗必須與您在移民申請中用於主要職業的工作具有相同的 NOC。您的熟練工作經驗必須在過去 10 年內完成。您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滿足 1,560 小時的最低要求:
全職工作:12 個月每週 30 小時 = 一年全職(1,560 小時)
同等數量的兼職工作:例如 15 小時/週 24 個月 = 一年全職(1,560 小時)
一份以上的全職工作:每週 30 小時,為期 12 個月,一份以上的工作 = 一年全職(1,560 小時)
您必須在包括閱讀、寫作、口語和聽力在內的所有能力上獲得至少 7 分的英語或法語加拿大語言基準 (CLB)。
要滿足最低教育要求,您必須證明您擁有加拿大高中文憑或同等學歷。如果您的教育是在加拿大境外完成的,您需要進行學歷認證。
IRCC 還將根據 100 分為滿分來評估您的申請,以評估 FSWP 的資格。 目前的及格分數是 67 分。 您根據六個因素獲取分數:
- 年齡
- 教育
- 工作經驗
- 您是否有有效的工作機會
- 英語和/或法語技能
- 適應性(你在這裡定居的可能性如何)
下表顯示瞭如何根據 IRCC 對每個因素進行計分。

FSWP 是唯一使用此合格分的 Express Entry 管理計劃。
加拿大已恢復 FSWP 和 CEC 候選人的Express Entry抽籤
經過 18 個月的暫停後,IRCC 於 7 月 6 日舉行了全類別 Express Entry 抽籤,邀請了 1,500 名分數至少為 557 的候選人。
是次合格分數創下新高,此合格分數若不是有省提名或是LMIA加分,相信很難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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