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永久居民到加拿大公民的步驟。
加拿大公民身份對很多人來說意義重大。對許多人來說,加拿大公民身份是對更美好生活的承諾。
今年5月23日至29日,加拿大將慶祝公民周。加拿大公民法於 1947 年 1 月 1 日生效,由William Lyon Mackenzie King總理領導。從那時起,《公民法》進行了修改,以反映加拿大作為一個多元文化社會的價值觀。疫情通過引入虛擬公民身份儀式進一步推動了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創新。
移民部長Sean Fraser進一步闡述了《公民法》的一些變化,這些變化正朝著更具包容性的加拿大邁進。
“加拿大以尊重和慶祝我們之間的差異而聞名於世,”Fraser部長在媒體發布的引述中寫道。 “隨著我們的成長,我們修改了《公民法》,以反映我們的價值觀並促進包容性社會。”
“最近,這些修正案包括擴大對‘世系公民身份’的解釋,使其對家庭更具包容性,”部長繼續說道。 “它們還包括建立新的公民誓言,承認第一民族、因紐特人和梅蒂斯人的固有權利和條約權利,以及所有公民必須維護王室和土著民族之間條約的義務。我們致力於確保我們歷史的悲慘部分不會被遺忘,因為我們將繼續走上和解的道路。”
作為公民,您可以獲得許多永久居民不具備的特權,例如投票和持有加拿大護照。以下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為獲得公民資格而必須採取的一些步驟。
如何獲得加拿大公民資格
成為永久居民
如果您已經通過了這一步,就可以繼續下一步。否則,請查看您是否有資格參加一百多個加拿大的移民計劃。
滿足居住要求
在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的五年內,您必須在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1,095 天(三年)。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 (IRCC) 鼓勵您申請在加拿大居住超過 1,095 天,以避免計算問題。
如果您作為臨時居民在加拿大,您也可以將這段時間計入您的居住要求。在過去五年中,您作為臨時居民或受保護人在加拿大度過的每一天都算作您在計算實際居住時的半天。 IRCC 允許您將最多 365 天作為臨時居民或受保護人計入您的實際存在計算。
臨時居民包括訪客、學生、工人或臨時居民許可證持有人。受保護的人是那些被移民和難民委員會認定需要保護的人或公約難民,或從 IRCC 獲得關於遣返前風險評估的積極決定的人。
一般來說,在加拿大境外度過的時間不計入您的實際居住要求,但也有一些例外情況。例如,在美國工作的永久居民可以將在美國度過的天數計入他們的實際居住要求,只要他們居住在加拿大並至少在一天中的一部分時間返回加拿大。
報稅
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的五年內,您可能需要在加拿大至少報稅三年。
即使您在加拿大隻居住了一年的一部分時間,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您也可能需要提交所得稅申報表:
- 必須繳納當年的稅款
- 想要申請退款
- 想要獲得福利和信用付款
通過加拿大公民考試
加拿大公民申請當天年齡在 18 至 54 歲之間的人必須參加公民考試。參與者被問及加拿大人的權利和責任、加拿大的歷史、地理、經濟、政府、法律和象徵。考試時長30分鐘,可以用英語或法語進行,包含多項選擇題和對錯題。為了通過,您需要在 20 分中獲得 15 分。
證明你的語言能力
年齡在 18 至 54 歲之間的人還必須通過在閱讀、寫作、聽力和口語方面達到 4 級或更高的加拿大語言基準 (CLB) 水平來證明他們可以用英語或法語進行交流。 IRCC 以多種方式評估您的語言能力,例如:
- 審查您隨申請提交的證據
- 說明您在申請過程中與公民官員的溝通情況
- 如有必要,在與公民官員的聽證會上評估您的語言技能
語言能力證明可以包括您以英語或法語提交的教育證書或成績單(IRCC 接受經過認證的翻譯),或您在加拿大境內或國外參加過英語或法語的中學或中學後教育課程的證據。它也可能是您在加拿大永久居留申請中完成的語言測試的結果。
成為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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