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留學生來說,在加拿大完成學業後,留下來工作是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在加拿大,畢業後工作簽證(PGWP)是一種允許留學生在畢業後在加拿大工作的方法。以下是10個留學生應該知道的重要事項。
1.PGWP對獲得加拿大工作經驗有作用
PGWP的一個主要好處是使國際學生能夠在加拿大獲得專業工作經驗。當PGWP持有人繼續申請加拿大移民時,這種工作經驗很重要。
加拿大超過100種不同的移民途徑中,許多都獎勵在加拿大學習和/或工作過的候選人。通常,PGWP持有人需要在國家職業分類(NOC)代碼為0、A或B的地方有一年的專業工作經驗,然後才有資格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計劃。
2. 要獲得PGWP的資格,你必須擁有全日制學生身份
要成為全日制學生,你必須在所完成的一個或多個學習項目的每個學年都擁有全日制學生身份,並作為你畢業後工作許可申請的一部分。
在COVID-19期間,加拿大對一些國際學生免除了這項要求。豁免可能適用於那些已經開始或將在2020年春季和2022年夏季之間開始的課程,或者在2020年3月已經在進行的課程。
其他資格標準包括:
– 在符合條件的指定學習機構(DLI)名單中完成了至少八個月的課程學習
– 學習課程必須能獲得學位、文憑或證書
– 收到合格的DLI提供的成績單和正式信函,確認申請人已達到完成學習課程的要求;
– 已畢業於 公立大專院校、私立大專學校(在魁北克),其運作規則與魁北克公立學校相同;私立中學或大專學校(在魁北克),提供900小時或以上的合格課程,並能頒發專業學習文憑(DEP)或專業證明(ASP); 或根據省法律可以頒發學位的加拿大私立學校(例如,副學士、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但前提是學生所就讀的學習課程可以獲得該省授權的學位
3. PGWP不能續期,你一生中只能申請一次PGWP
雖然你不能更新你的PGWP,但如果你的PGWP受到護照到期日的限制,你是有機會能夠延長PGWP的。如果你的PGWP有效期未會超過你的護照的有效期,行以你必須在你的護照更新時申請延長工作簽證,以獲得你的PGWP完整有效期。
如果您在申請PGWP後決定返回學校,您將無法獲得新的PGWP用於額外的學習項目。此外,任何在工作期間的全日制學習將不計入加拿大移民的工作經驗。
4. 如果你有資格獲得不同類型的工作簽證,你可以在你的PGWP過期前申請延期
如果你的PGWP即將到期,你可以研究不同類型的工作簽證,如開放式工作簽證或僱主專用工作簽證。如果你符合這種工作簽證的所有要求,並在你的PGWP過期前申請,你可能可保持身份繼續在加拿大工作。
5. 在等待延期PGWP的過程中,維持身份給予你合法身份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所有獲準進入加拿大的外國公民都有臨時居民身份。所有臨時居民都有一個自動施加的條件,即他們必須在其授權的逗留期結束時離開加拿大。
然而,臨時居民可以在他們的授權逗留期結束前申請延長其逗留期。如果你這樣做了,你作為臨時居民的授權居留期將依法延長,直到作出決定。此外,在處理期間,你是擁有臨時居民的合法身份。
6. 一些PGWP申請人在等待處理其申請時可以全職工作,即使他們進出加拿大境內
如果你是畢業生,在學習簽證到期前申請PGWP,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你在等待申請決定期間是有資格在沒有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全職工作:
– 在申請畢業後工作簽證時,你是或曾經是有效學習簽證的持有人。
– 你已經完成了你的學習計劃
– 您符合無工作簽證的校外工作要求,即您是在DLI就讀的全日制學生,參加了至少8個月的中學後學術、職業或專業培訓課程,並獲得了學位、文憑或證書
– 你沒有超過允許的工作時間
在等待申請決定期間,即使離開並重新進入加拿大,你仍然有資格在沒有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全職工作,但如果你接到加拿大移民局(IRCC)的通知說你的工作簽證被拒絕,你必須立即停止工作。
7. 學習課程結束後90天,學習簽證將失效
重要的是要記住,學習簽證將在學習課程結束後90天內失效。此外,你必須在獲得證明你已達到完成學習課程的要求後180天內申請PGWP。
這些天數將從你的最後分數發出時或收到正式書面的課程完成通知時開始計算,以先到者為準。
如果你的學習簽證在你申請PGWP之前失效或過期,你就沒有資格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工作,你必須選擇:
– 離開加拿大並在海外申請PGWP
– 申請恢復你的學生身份,以正確的費用(255加元)申請PGWP,並支付恢復學生身份的費用(350加元)
8. 學習簽證在申請PGWP之前已經過期可有兩個選擇
如果你的學習簽證在你申請PGWP之前失效或過期,一個選擇是離開加拿大,在海外申請PGWP。
有趣的是,你也可以在加拿大「境外 」提交申請,但實際仍在加拿大。如果你想留在加拿大,你必須保持你的訪客身份,直到你收到實際的工作簽證。
9. 忽視收到PGWP申請後的120天有效期通知
提交PGWP申請後,你會收到IRCC自動生成的信件。該信將給予120天的有效期,以便繼續工作,這可以忽略不計。
這120天是基於加拿大境內申請工作許可的理論處理時間為120天。從歷史上看,IRCC在90%以上的時間裡達到了其服務標準,大多數人應該在120天到期之前收到關於其申請的決定。如果120天過去了,還沒有做出決定,你可以使用IRCC的網絡表格要求提供工作授權證明。
信件的有效期決不是凌駕於允許符合要求的外國公民繼續工作直到對其工作簽證申請作出最終決定的權力。
10. 持有PGWP的配偶和伴侶可以獲得工作簽證的資格
持有PGWP的配偶和普通法伴侶可能有資格根據C41豁免規定申請工作簽證。
為了使配偶或普通法伴侶有資格申請C41,PGWP持有人必須:
– 在收到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公開工作簽證申請後,獲准在加拿大工作至少6個月的時間
– 受僱於高技術職業(NOC 0, A, B)。
– 受僱期間實際居住在或計劃實際居住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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